时间:2016-02-22 浏览次数:8781
自2016年2月17日起,印尼对出口到印尼的新鲜植物源食品(FFPO)将执行新的食品安全法规(04/Permentan/PP.340/2/2015)。
新法规要求从2016年2月17日起,所有自中国出口到印尼的103种新鲜植物源产品必须每批随附经过印尼官方认可实验室出局的检测报告,以确保符合印尼的最新食品安全规定。否则,货物将不准进口到印尼。而且,文件规定,检测报告的签署日期必须在装运日期之前,并且要体现相关的产品标识。货物到达印尼口岸后,印尼食品安全主管机构还将随机取样检测以验证其食品安全是否符合要求。
山东检验检疫局食品农产品中心作为检验检疫部门政府实验室已顺利通过了印尼农业部组织的官方考核,已开始正式承接出口印尼103种新鲜植物源食品的检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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