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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对中国等国家蔬菜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

 时间:2015-10-29 浏览次数: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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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4日,韩国发布G/SPS/N/KOR/501通报,表示根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韩国动植物检疫局(QIA)增加了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的禁区和寄主,变化的禁区从2015年7月10日起生效。

涉及寄主产品包括:土豆、西红柿、鳄梨、红薯、胡椒、辣椒、茄子、香瓜茄(人参果)等。

禁止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美国、日本、澳新及欧洲各国等。我国限制区包括河北、黑龙江、江苏、青海、宁夏等。

来自禁区满足(1)或(2)的产品将被允许进口:(1)出口种子生产区、地方或生产地点被证明远离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检疫证书认可与无虫害附加声明;(2)出口种子出口前通过PCR试验被证明无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前的出口。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检疫证书上批注与下列附加声明:“种子经PCR在出口前测试发现无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或每批货物附有检疫证书和一个单独的“PCR测试证书”。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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